我看够了

5 哪咤 1年前 342次点击

你俩能不能别在这里吵,私下吵行吗?这样吵的话一直开帖子,一直开帖子,不开个十几个啊,你们私下说不行吗?

共 6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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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看不惯他们了,真的,是把这里当做嗯什么场地不管好话难听的,反正什么样的话都往这里丢,真的是把这里当做信号信号场地了是不是?新号新号你们懂的哈

哪咤 [楼主]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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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那管理员说一样,说实话就跟小孩子一样,这是你们两个的事,干嘛拿到社区来吵,这里又不是什么都能说,把这里当成什么了?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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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我科普一下吃瓜节到底是从几月几日开始,到几月几日结束

心无尘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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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宇宙行程开始,目前还不能确定什么时候结束。hhh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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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好吧,那这么说这是宇宙上最长的节日喽,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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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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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个回事?

哪咤 [楼主]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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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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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我要看了会在这里,我早就拿起我的82年的键盘一通输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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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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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瓜快熟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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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瓜都没看到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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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摘去销毁了呗,所以没看到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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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昨天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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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哪个啊?说标题哇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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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某人对他做了刑法第266条所禁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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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印象了,好像是岳某某骗了s某某,一些毛爷爷,说明这个s某某我不知道他昵称叫啥忘掉了用s来代称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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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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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楼啊?我就看了一下他的标题,一看没正文,我又退出来了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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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已经有100多了,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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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高的,不知道楼主登没登场?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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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肯定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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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等于说只有岳某某一个人输出,没人敢对峙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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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帖子都被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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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并不重要,主要的是结果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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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嘛,就是两方各执一词,然后最后帖子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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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比较难办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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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我们只是负责吃就可以了。何必要管那么多呢,遵守咱们的职业规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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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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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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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是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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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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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咱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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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拿出证据了没?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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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来了,但只不过你来的太晚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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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出来证据了,那所以说是真的了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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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没来得及发就被删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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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不是还是没证据吗?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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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事情的原委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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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这是真的的话,那就提高防范意识,如果是假的话造谣的人必须受到惩罚不是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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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真假能分得清吗?真假都很难分得清的,有时候假的都可能说成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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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得有证据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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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证据只是把事情的完整版发了出来,楼主好像还爆料了其他的大瓜,咱们只要恪守职业本分就行,不要引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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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这个样子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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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嘛,哈哈,咱还是克守好自己的职业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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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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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懂神知道啊?好好奇

20060917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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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刚刚不是又吵起来了吗?真是的。

20060917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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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话题到哪发不好非要到这里发。我只想说这里不是你发现的地点。

哪咤 [楼主]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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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都在社区,吵真的是

好家伙,怎么回事儿?为啥偏偏在这里吵,不是让人看笑话吗?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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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隔壁吵也是一样,哈哈

在哪儿吵呢?没看到啊,难道被销毁了?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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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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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这问题咱就不要说了,这些人呢,就是欠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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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都不怎么来这里?每天都有不一样新闻发生啊

KCn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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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一年一度的吃瓜节就是要吃瓜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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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来吃个瓜

哪咤 [楼主]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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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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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好像在警惕我们对方都不是友善的人是吧,仅此而已。何必发帖去参祸了,越多人发帖事情越搞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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