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你们不容易察觉到的抄袭歌曲。

7 永远有多远 1周前 156次点击

这首名叫装聋作哑的歌疑似抄袭了梁咏琪的短发,特别是副歌部分,但这个音乐人他很聪明,抄一句改一句。所以一般人很难发现到的,我也是前段时间才发现的。给大家听一下。


注意听副歌部分和开头。


老规矩,还是来看看抄袭哥的歌词。

装聋作哑-艺凌

词:沙

曲:海

明知誓言很假

偏要情海挣扎

我假装毫不在意

你说的每句谎话

我已经输掉所有筹码

我已经用心碎作为代价

只可惜我的泪

留不住远去步伐

我已学会装聋作哑

学会掩饰伤疤

学会忘记已陌生的他

停停走走 走走停停

提醒自己 别犯傻

我已学会装聋作哑

学会试着放下

学会不闻不问了无牵挂

爱恨随风 不再纠缠

不再为情 退到悬崖

担惊受怕

我已经输掉所有筹码

我已经用心碎作为代价

只可惜我的泪

留不住远去步伐

我已学会装聋作哑

学会掩饰伤疤

学会忘记已陌生的他

停停走走 走走停停

提醒自己 别犯傻

我已学会装聋作哑

学会试着放下

学会不闻不问了无牵挂

爱恨随风 不再纠缠

不再为情 退到悬崖

担惊受怕

我已学会装聋作哑

学会掩饰伤疤

学会忘记已陌生的他

停停走走 走走停停

提醒自己 别犯傻

我已学会装聋作哑

学会试着放下

学会不闻不问了无牵挂

爱恨随风 不再纠缠

不再为情 退到悬崖

担惊受怕

共 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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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也特别像啊。就是到副歌部分之前的那句最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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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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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抄袭,现在有些歌曲副歌部分都抄袭曾经心痛这首歌曲。比如说浊酒解愁眉。还有无法重来的人生,还有一年一年打工打。还有一首叫什么?好害怕老的那天。这些歌曲副歌部分都跟那个曾经心痛是一个调儿
永远有多远 [楼主] 1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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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来简单说一下近年大家热议的关于音乐原创性的话题。最近有两首歌格外引发大家关注,一个是朴彩英和Bruno Mars的《APT》,一个是孟未来的《野人》。大家的关注不外乎聚焦在了同一个点,也同样是近年来许多新歌被质疑的一点,“这首歌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这么像某首歌”。这就引出了我们作曲、编曲常说的几个词:抄袭、缝合、对标、借鉴和致敬。如果说大众觉得好不好听我没法判断准确,那么一首歌的创作上是上述哪种手法写出来的我可太有发言权了。我作为不太出名,但又有点儿出名的编曲音乐人,我们当年天天都是用这几种手法翻来覆去的练习写作。抄袭、缝合、对标、借鉴和致敬都是有各自独一无二的标志性元素的,听一遍音乐我们能很轻松的采集到这些信息,百分之百确定来自于什么手法,这个可以以我说的为准。 先说致敬,很简单,歌曲里有某个元素、声音或是某一句直接指向一首作品或是某个音乐人,仅此而已,其他部分是完全新创作发展出来的。举个例子,Lana Del Rey的《Old Money》前两句直接致敬了一九六八年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主题曲《What Is A Youth》,而后整首歌完全不同,Lana Del Rey以其复古的嗓音和创作闻名,它更像是致敬复古的时代。这种手法完全没问题,把致敬作品摆出来,而后通过继续发展这个主题,既展现了创作能力,也能直接避免抄袭的嫌疑。 其次是借鉴。把某首成功作品的元素用在自己的新作中,反复出现,可以是一个节奏、一个律动甚至是一种编曲手法和设计,比如Justin Timberlake的《Selfish》和The Weeknd的《Starboy》的鼓点。但只是单独一两个元素,其他部分依旧是全新创作。这种手法依旧没有问题,并且这个用法很多情况是音乐人根据个人喜好特意这么做的,他们甚至会希望听众能够发现这些元素,并且展示自己如何做出不一样的感觉。 对标我们经常叫‘轻抄袭’,也叫‘洗歌’,或者用流行的说法‘微抄’,超了多少呢?百分之四十。其实这种技法更多存在于民间音乐市场而非商业音乐,大多数想要做首歌的业余音乐人一般会找一首和他们想要的感觉非常接近的作品作为参考歌曲,然后照葫芦画瓢,把原曲的每个部分这里动一动那里改一改,做出一首新歌。这类歌曲因为几乎复刻了参考音乐的绝大多数元素,因此会有与原曲高度相似的听感、画面感,但你要是仔细听,好像哪哪都像哪哪又都不完全一样,所以不会给你创新的听感。这种手法只能说原则上没问题,因此常见于当今民间音乐工作室和业余音乐人中,但是商业音乐和更严肃的音乐场合不太会遇到。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抄袭和缝合了,这两个需要放在一起来说,因为逻辑上缝合就是把抄袭的不同片段拼接在一起,而抄袭呢并不是说旋律一模一样原封不动才叫抄袭,现在互联网也没有傻子还敢明目张胆的照搬了,而是指音乐中过多的元素与某个作品高度重合。什么程度是过多呢?音乐就是不同音符、节奏和音色律动的排列组合,他的确是有概率重复的,但当与另一首歌重复的程度和元素多到这个概率低的微乎其微时,我们就判定为抄袭了。而就像刚才说的,现在的音乐人都很聪明,基本都是把抄袭和缝合两种方法融合在一起运用的。拿野人这首歌来举例,这首歌被海量网友评论与《山海》和《京卫》两首歌相似,首先大家很厉害,找的相当精准,B站UP主七天做过一个视频就把这三首歌揉进了一个编曲里,野人的副歌动机(a、d、e)三个音的重复完全照搬京卫的副歌动机,甚至发展手法如出一辙,这个抄袭作者跑都跑不掉,而整体音乐的编曲色彩和画面感可以说也是完全照搬《山海》,甚至还拿来了一些浪姐王心凌和谭维维现场版的《山海》编曲的元素,包括绝大多数和弦走向、编曲音色和乐器使用、唱腔主旋律的上下行推进方向、几个戏曲式的吊嗓唱法、歌词风格和色彩几乎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我刚才说的重复元素已经多到不存在这么刚好的程度了,所以这首歌妥妥的一手抄袭加缝合作品,但比较让我意外的是,这首歌近期在一个音乐综艺中和孟未来一起现场演唱的女歌手是原创音乐才女陈立。接下来再说说《APT》,副歌大家应该都知道和洗刷刷很像了,不一定是抄袭洗刷刷,而是这种儿歌式的洗脑重复本就是一种业余听众都耳熟能详的套路创作,毫无疑问,极简的编曲、古典的节奏和律动、歌手律动式rap唱腔,甚至是那几下挑高的带音高的长音,不能说有点相似,只能说一模一样,这一段也属于照搬式的抄袭,这首歌缝合的歌曲可就太多了,你们可以在网上看到各种博主找到了这首歌曲在其他歌曲中的片段。 你可能会说了:这可是(Bruno Mars)火星哥和他的团队做的音乐啊。,你还别说,火星哥的创作团队在欧美音乐圈里可谓是业绩般般,他们打造的单曲这些年来多次被人发现和吐槽抄袭加缝合,他们甚至连Michael Jackson的歌曲都敢抄袭,还有什么不敢的呢?你会发现当今不论是哪里的音乐市场好像都盛行着这种创作风气,就像我说的“原则上没问题”。世界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音乐抄袭的量化标准,因为音乐很难用固定标准去量化因此就像当年被实锤抄袭的蔡健雅也只是跟原作者道个歉就完事了,这种毫无惩罚力度的情况只能说是不痛不痒。不论多年后大家记不记得蔡健雅抄袭,他已经在乐坛留下自己的名字,赚的盆满钵满了,属于既得利益者。不违法但不道德的事其实不止在音乐行业存在,但是在曾经的八九十年代这个现象是几乎不存在的,为什么呢?因为那时的网络不发达,音乐唱片行业还处在艺术的领域,大家更注重的是艺术上的内容和创新。而如今呢?如今是商业音乐时代,对于各大唱片公司来说商业收益已经远大于艺术含金量了,甚至为了商业可以违背艺术,那些已经成功的作品作为模板不断的复制,这本身就是非常反艺术创作原则的。为什么当今听众的审美越来越差?为什么当今爆红网络的歌曲水准越来越低下?因为缺乏引导。对于本身富有引导听众审美变高责任的唱片公司和行业,为了更高的利益本末倒置,完全迎合听众,听众想听什么就给什么。没有专业音乐素养的听众更像是没有基本常识的孩子,如果孩子每天说不想学,父母就说好那我们不学习你想干嘛,想玩和混日子是吧,那就去吧随便去,那这孩子慢慢会变成什么样?没错,会慢慢变成当今音乐听众的样子。引导是一定要的,什么样的听众不再需要引导呢?当他达到了一定素养并且有能力不受主观审美的影响去判断好与坏的时候他就不需要引导了,这是对于听众。而缺乏引导对于音乐从业者的影响是什么?其实从我近段时间的观察来看,大多数音乐创作者其实都是更愿意创作而不是抄袭和对标的,而行业内总有通过抄袭走红的创作人,而且这个数量远比真正坚持原创的人多,你觉得创作人们会怎么想?会对这个行业还抱有美好的愿景吗?还在坚持的人基本已经做好了准备接受做原创更大可能是火不起来这个现实的,这是他们的原则,可是这个准则他健康吗?抄袭更容易火,做原创的内容更可能无人知晓,这对吗?所以说各大音乐公司、唱片公司、演艺公司、经济公司似乎忘记了,不论当一个人还是一个团体有了足够大的能力和影响力的时候,同样背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至少在我看来,目前他们在疯狂赚钱的同时,这些很重要的责任是几乎一个都不履行的。商业时代和互联网时代给我们带来的确实很多,同时也有很多人抓住了机遇吃到了这口时代红利,这非常棒,但我们享受到更丰富的各方面文化生活的同时,确实也是需要给社会回馈我们自己的一份力量的。在音乐或者说是艺术行业,我觉得我们的责任就是不断推进丰富的内容和创新,不夸张的说,我的抱负就是有一天如果我足够有能力,希望也能为推动整个缺乏活力的音乐行业付出一份力,我希望如果我真的有一天足够有能力,我的这个愿景不会改变。 说的可能有点多,如果你真的看完了,相信你一定也是和我一样希望音乐行业越来越好的人,渴望听到不一样的新作品,我希望你能把它推荐传递给更多人,勿以善小而不为之,我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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