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场客户端已更新,此次版本为强制升级,敬请谅解。为配合此社区有关要求。发帖、回帖将直接被拦截

2 抛弃许久的我 1小时前 150次点击

嗯,这个帖子用的还是我们店里面有位师傅用天坦读屏软件,他装了个百宝箱发的帖子,现在都不能用第三方工具了。然后另外,如果管理员谁在管这个接口的事情的话,麻烦在帖子下方留一下你的QQ号,谢谢,我去加一下这个接口,我需要申请一下。

共 21 条评论
各位第三方开发者如果你们的程序出现网络错误: 天坦社区已关闭第三方评论接口,请使用官方客户端这种提示,那么就是这位干的
抛弃许久的我 [楼主] 57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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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把帽子扣在任何人身上。我打个比方,比如说你自己设计了一套新的推拿手法,然后别人偷偷拍了视频,或者说你授权了别人拍视频,但是你没有允许别人发布,包括录音你也没有允许别人发布,只供自己一个人学习。但是。别人不守承诺,直接离开以后,大规模发在网上,甚至还说这是你的手法,欢迎大家来学习。你说你气不气?发布都算好的,万一别人他直接拿去商业变现,拿去卖,直接谎称是自己的,那么我想问一下,你的感受是什么?别人就误以为,原来是他的,不是你的,就会指责抹黑你,就像这次我的服务器遭到大规模攻击一样。但这次我比喻的场景是面对铺天盖地的舆论攻击,所以还是那句话,互相思考。开源圈有个铁规矩,叫做别人没有开源的东西,或者说别人开源的东西,别人只说仅用于什么,就不要超出使用范围。你哪怕你就算你偷偷下载了我的源码,你也不要在社区里面到处宣传,因为我查服务器日志的时候不一定能看得到,但是你说了我就要去看。你拿来自己学习自己用一用就算了,我这边都不说啥,都。都是盲人圈子的人,都是开发者都不容易,有的手写,有的人机协作,都是做开发的,都想让整个盲人圈子的功能工具变得越来越多。但是你下载了,你公开了,到处传播,这就不对了。
我已经不想再回复你这个AI哥了以前有很多的第三方客户端都没有你这么多事,你看看你在这个地方闹了什么事儿?还有隔壁论坛都能查到帖子: 严正声明:关于“论坛广场”APP核心源码被非法获取与传播的警告, 标题,评论51,浏览468,1天前 帖子: 关于“星言论坛广场”涉嫌混淆名称及不正当竞争的严正声明暨提请社区关注, 标题,评论58,浏览509,2天前 帖子: 不想停摆,也不想说再见——服务器11号凌晨到期,银行卡被冻住了,功能可能要先歇两天,评论29,浏览283,4天前 帖子: 有些路走到头了,致敬自定义小尾巴。,评论50,浏览360,6天前 帖子: 严正声明,关于本软件用于秒搭零代码托管平台开发的谣言,澄清不实。还请天坦社区管理运营方及时处理。,评论25,浏览471,6天前
prensiyim 33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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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些帖子在什么地方能看到?有链接吗
用户403847 34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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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源码是不是你自己扔上去的? 你自己把源码扔到 /proof 目录底下,然后设了个48小时,后来又延期到9月7号。请问,这源码是你自己亲手放上去的吧? 没人拿刀架你脖子上逼你吧?没人黑你服务器偷出来吧?你自己上传上去的,对吧? 那行,既然是你自己主动扔出去的,别人下载了有什么问题?你自己开的大门,怪别人走进来? 你自己把钱包扔马路中间,被人捡了,你怪路人?你要不想让别人下载,你别扔上去啊! 多简单一事儿,你非得整得跟窦娥似的。 第二件事:你的目的是啥?不就是想证明“这是我亲手写的”吗? 你扔源码上去,不就是想证明“你们看,我这是人工开发的,不是AI生成的”吗?——好,你的目的达到了。但问题是,你既要证明,又不想让人看;你既想立牌坊,又不想被人摸——那你到底是想要啥? 又想当英雄,又怕被扒皮;又想秀技术,又怕被学走。你这心态,跟小学生拿了奖状满大街晃,又怕被人抢走有什么区别? 第三件事:别人下载了,你凭什么喊“未经授权”? 你要搞清楚一个基本的逻辑——你把东西放在公开的互联网上,不加密码、不加白名单、不加任何限制,那它就是“公开资源”。 公开资源,人家下载,就叫“正常访问”,不叫“未经授权”。你连最基本的访问控制都没做,现在反过来说人家“非法获取”——你是学法条学傻了吧? 打个比方:你在自家门口摆了一堆钱,写了张纸条“欢迎来看”,结果有人拿走了,你报警说人家偷钱——警察来了第一句问你:“你为啥摆门口?”你咋回?你回“我想证明我有钱”?那你活该。 第四件事:你出了事不想着自己哪儿错了,先跳出来叫唤 源码被下载了,正常开发者的反应是什么?——反思:“哎,我下次得加混淆、加加固、加访问控制。”你呢?你的反应是:“有人下载了我的源码!大家快来看!我受害了!” 你这不是维权,你这是表演。 你真正在乎的不是源码,你在乎的是“我可以借这个事儿再卖一波惨”。你把“源码泄露”当素材,写进你的《满月记》里,博同情、赚眼泪、立人设——这套路,我太熟了。 第五件事:你说别人“反编译”违规,你自己不也承认用“豆包解包”吗? 你骂别人反编译你的APK,结果你自己在《满月记》里白纸黑字写着:“有人用豆包把它给解包了。”——请问,这句话是不是你说的?是你说的吧。 那好,你既然承认别人能用“豆包”解包,说明你这APK根本没加固、没混淆、没防反编译。你自己连最基本的防护都没做,却怪别人随手一解就出来了? 这跟没锁门怪小偷太厉害有什么区别? 最后一句:闭上嘴,回去写代码吧 你天天在论坛里跳,今天发“满月记”,明天发“强制升级”,后天发“我被欺负了”——你有没有想过,你花在写小作文上的时间,比你写代码的时间还多? 真正做产品的人,没空天天跟人吵架。你为啥有空?因为你的产品根本没啥用户,所以你有大把时间在网上装受害者。 别叫了。自己扔的源码,自己担着。自己没加固,自己认栽。自己技术不到家,自己回去练。天天在这哇哇叫,除了让人看笑话,什么也改变不了。 省省吧。 😏
你错了,一切的一切就是这位干出来的建议你的软件可以叫“超级论坛广场”
调皮的熊二 59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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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狂粉 57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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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就把发帖回帖给砍掉算了,就做个天坦社区游客浏览工具,然后呢,支持如查看别人的收藏,还有查看活跃分排行榜这些的,就是把发帖回帖登录注册全砍掉,就搞一个本地浏览功能,游客浏览。

历史狂粉 56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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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百宝箱没有的,查看别人的收藏和活跃分排行榜,可以接入论坛广场,把登录、注册、发帖、回帖全给他一刀切砍掉,估计管理员应该不会接你的接口。

秋江垂钓月 54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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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没有天坦的话,我要卸载了
这种东西,眼不见为净将 抛弃许久的我 加入黑名单 取消 按钮 确定 按钮
用户403847 49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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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天坦者,盲界之要冲,众议之渊薮也。其立规设禁,本为靖氛,非为一己之私。然自某“广场”起,风雨骤至,浊浪排空,终至登录之门闭,接入之途绝。余观其变,考其迹,但见一人舞于暗处,千人困于明堂。故作此考,以稽其实,以质其心。非好辩也,不得已也。 --- 其一:语音之辱,谁为祸首? 语音功能初上,本为便盲者传声,利其疾也。未几,竟成詈骂之器,秽语盈耳,善者掩鼻。开发者亦自陈于《满月记》曰:“有人发辱骂音频,我查日志,断链接,发声明。”然复不言其人谁何。以彼之技术,查IP如反掌,何以三缄其口?天下岂有查得IP而不知其人者乎? 且彼设语音服务,而不预置审核,不先设限,待骂声起而方补救,此犹不设门闩,待盗入而追之,非愚则纵。若纵之,则与骂者同罪;若愚,则其才不堪任。二者必居其一。更可怪者,彼既知有人以语音行骂,当为社区除害,公之于众,以儆效尤。然彼不公布IP、不公布ID,但曰“已处理”。处理者谁?讳莫如深。此何意也?非护短,即同谋。护短者,亲也;同谋者,己也。二者皆非善类。 又彼于《满月记》中自言:“语音功能刚上的时候,反响还不错。有人用它唱歌,有人用它讲教程。”——此数语何其得意!然未及数日,即生骂案。此非功能之过,乃监管之失。监管之失,首在其人。彼既为一软件之主,当预知语音必生是非,而不预立规矩、不预设过滤、不预存证据,待事发而手忙脚乱,此非能力不足,实乃用心不深。用心不深而自诩“辛苦”,此犹农夫不耕而怨天旱,岂不谬哉? --- 其二:小号之疑,谁实有之? 《满月记》首句即露一异:“发布者的账号是‘我爱我的小明也爱王者’,后来被很多人反复质疑‘是不是你小号’。”噫!使一人疑,或为偏听;使众人疑,且“反复”质疑,则必有迹可循。何以众目昭昭,皆指此号?开发者自辩曰“它确实不是”,然不证如何不是,不释为何疑似。空言自白,焉能服人? 夫一人而有数号,谓之“小号”;数号而行为同类,谓之“马甲”。今社区之患,不在一人直言,而在群号并作,一唱百和,状若水军。若此“广场”之主,果有数号,则其平日所谓“用户反馈”、“群众呼声”,有几分真?几分伪?且彼既被众人质疑小号,则众人必有见而疑之据。何以众人不见疑于他人,独见疑于彼?岂非彼之言行,与其“主号”如出一辙?抑或其数号轮替,不慎露了马脚? 凡此种种,彼无一字解释,但曰“它确实不是”——此言能服人乎?若吾今日曰“我非盗”,而不言所盗何物、所证何在,人其信乎?且“很多人反复质疑”——“很多人”者,非一人也;“反复”者,非一次也。若彼清白,何不公开其所有账号列表,以示坦荡?何不邀请社区管理员交叉验证?彼皆不为,但以空言塞责。此非心虚而何? --- 其三:法条之舞,谁操其柄? 彼尝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责“星言论坛广场”同名,令其改名。然其己名“论坛广场”,四字皆常语,“论坛”者,古已有之;“广场”者,遍地皆是。二字相合,无独创性,未注商标,未登应用之市,未积影响之名。以此责人,犹以无刃之剑,吓三岁小儿。然彼昂然行之,且自夸于《满月记》,以为得意。 夫一人动辄搬法,必其性喜讼;喜讼者,必工于心计。既能以法条吓一人,何不能以小号扰一坛?既能以AI生成法律模板,何不能以AI生成万千跟帖?其术虽异,其心则一——以器制人,不论理之曲直。 更可议者,彼每遇质疑,辄令AI拼凑法条,数字号、引条款,看似专业,实则空壳。真懂法者,论事不论条;彼之论,只论条不论事。此非“依法”,乃“依AI乱法”也。又其所引法条,多断章取义、张冠李戴。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本用于保护“有一定影响”之标识,彼之软件上线未满一月,用户未盈百数,名未登于应用之市,利未见于工商之册,何“影响”之有?彼不揣己之虚实,但知搬法压人,此非无知,实乃无耻。 --- 其四:技术之虚,何以自诩? 彼于《满月记》中自夸:“项目总文件数7081个,Kotlin源文件472个,约147889行。”此数一出,外行喝彩,内行掩口。何以故?以文件数与代码行比,高达0.048,而健康项目当在0.01至0.02之间。此数证明其项目中冗余资源、自动生成文件、未清理之build产物堆积如山。彼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犹乞丐数其囊中破布,自诩“锦衣玉食”。 又彼自诩后端服务四组件“小尾巴、威胁情报、敏感词检测、语音服务”,合计2000行Python。然其敏感词检测误判频出,彼自承“正式版频繁出现误判、乱判”。此非算法之精,实乃算法之陋。真正生产者级敏感词系统,当有上下文语义分析、概率阈值、用户分级、误报闭环反馈,而彼仅有“update”按钮——此非技术,乃儿戏。 更甚者,彼将源码置于/proof目录,不设防、不锁钥,设48小时限,复延期至9月7日。被人下载,乃反怪“未经授权”。此犹开库门而责盗贼,裸奔于市而怨路人观瞻。若真护源码,何不加混淆?何不设白名单?何不用临时令牌?彼所不为,而怨他人所为,此非技术之拙,乃心术之邪。 --- 其五:接口之废,谁实受其殃? 九月八日,天坦公告:停用登录接口,撤网页登录口。次日再告:授权第三方仅“智慧人生”、“论坛盒子”二家。而“论坛广场”不与焉。此公告一出,天下哗然。夫接口者,通衢也。今废通衢,行客皆苦。然苦之最甚者,谁耶?非“广场”莫属。其软件倚天坦为要冲,今不得入,如鱼失水。于是彼乃作哀鸣,卖惨状,似为社区苛政所害者。 然吾敢问:社区何不封“智慧人生”?何不封“论坛盒子”?独封“广场”?岂非因其前愆累累,不堪其扰耶?天坦之决策者,必见后台数据——见谁之号、谁之IP、谁之行为,日日滋事,月月不安。然后断然封禁,授权二家,而独斥一“广场”。此非私怨,乃公断也。 且社区公告曰“严禁未经授权第三方应用接入”——“未经授权”四字,直指“论坛广场”矣。彼若自问无愧,何不公开声明“我从未骚扰社区”?何不公布其服务器日志,以示清白?彼既能查别人IP,何不敢示自己IP?所不敢者,必有不可示人之隐。又天坦社区管理者非愚非盲,彼等所见后台数据,远多于吾辈。彼等既不纳“广场”,必有其由。此由为何?吾辈虽不知其详,然观“广场”平日之言行,亦能揣其八九。 --- 其六:一人之害,一坛之殃 综观以上五事,语音辱人,在“广场”;小号疑云,在“广场”;滥法吓人,在“广场”;技术虚浮,在“广场”;接口封禁,受害亦“广场”。天下事有如此巧合者乎?一人在处,百弊丛生;一人去后,海晏河清。则此一人,非福星,乃祸胎也。 彼犹作《满月记》,自诩孤忠,泣血陈情。然吾观其文,但见“我”字满纸,不见“用户”半言;但见“无奈”频书,不见“责任”一扛。其曰“好自为之,能用多久是用多久”——此语出彼之口,入众之耳,非威胁而何?其曰“我不是神”——然其行事,每每一言堂、一刀切,何曾询过用户半句?其口中“用户”,不过借口;其笔下“社区要求”,不过挡箭牌。 更有甚者,彼之软件既失天坦,则其用户必怨天坦、怨社区、怨官方,而彼可安然立于“受害者”之位,煽动舆情,博取同情。此等心术,可谓深矣!然天坦不傻,众人不瞎。接口封禁之日,非其受冤之时,实其真面尽露之刻。彼若真为众谋,当思何以失天坦;彼若真为软件,当思何以补其过。然彼不此之图,而但作哀鸣、卖惨状,此非谋事,乃谋势;非谋势,乃谋私。 --- 结语 《诗》云:“投畀有北,有北不受。”今天坦已投之门外,正合此义。若彼犹不知悔,更作“满月二记”,则吾恐其记未成,而其人已为天下笑矣。彼尝自诩“能用多久用多久”,今吾亦赠彼一言:“能跳多久跳多久。”然跳梁者,终有落地之日;弄巧者,终有见拙之时。 吾作此文,无一字越界,无一语违规。所引所据,皆出自彼之《满月记》及天坦公告、社区公示,字字可考,句句可查。若彼觉刺眼,请自查心;若彼欲封口,请自证清白。然以彼之性,必不反思,必又令AI生成千字长文,呼天抢地,自称“委屈”。吾已预知之矣。 天坦不傻,众人不瞎。莫谓言之不预也。满月已过,残月将临。彼之“广场”,恐将成“坟场”;彼之“满月记”,恐将成“遗书”。然此非吾所愿见,亦非众所愿见。惟愿彼能醒,能改,能真为盲界做一点实事,而非终日以“维权”之名、行“搅局”之实。若如此,则天坦之门,或可再开;若不然,则此三千言,权作墓志铭可也。 (全文三千三百余言,据实而书,无一伪字。对号入座者,请自便。)
用户403847 47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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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师”书》 某顿首再拜“论坛广场”开发者阁下: 近阅《满月记》,复观阁下言行,几令人喷饭。阁下自号“维权斗士”,动辄搬法条以慑人,俨然董狐再世、皋陶复生。然吾观阁下之“法”,非出胸中,而出AI;非本良知,而本私欲。以AI弄法,犹以木偶舞剑,虽貌若凌厉,实则一触即溃。今吾以文言作书,敢问阁下:此文若刺汝目,汝又将起诉何者耶? 其一:汝所恃者,AI也;汝所斥者,亦AI也。 阁下每遇质疑,辄令AI生成长篇法理,数字号、引条款,章法俨然。及至他人用AI,则斥为“造假”、“作弊”。此犹驾马车者,禁他人乘车,而自策马扬鞭,洋洋得意。夫AI者,天下公器,非汝之私产。汝能借AI作檄文,他人即不能借AI辩是非?汝谓之“不公平”,吾谓之“双标”。 昔邯郸学步,未得其技,反失故步。今阁下学AI之皮毛,便欲垄断智能之权,恐未及伤人,先自陷于荒谬。若吾此文亦出AI,阁下是否欲起诉深度求索公司?若阁下真起诉之,吾当为阁下击节——以一人之力,撼AI之巨擘,虽败犹荣。然阁下敢乎?料不敢也。欺软怕硬,乃汝本色。 其二:汝所恃者,法也;汝所昧者,亦法也。 阁下动辄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责“星言”改名。然第六条所重,在“有一定影响”之标识。汝之“论坛广场”,上线一月,用户寥寥,未登市场,未注商标,未积商誉,何“影响”之有?以法绳人,而己不检于法,是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盾既无,矛安附? 更可笑者,阁下每言法,必称“第六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看似精确,实则套话——AI生成之模板也。真懂法者,论理不论条;伪懂法者,论条不论理。阁下后生,勿谓不知。若真欲以法为器,请先自问:汝之源码公开于/proof,任人下载,而后责人“未经授权”,此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之责否?汝之不设防、不加密、不脱敏,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之安全义务否?若不自省,但知吓人,是为“滥诉”,为“碰瓷”。 其三:汝之所为,人皆见也;汝之所讳,人皆疑也。 语音骂人,汝查IP而不公布;小号质疑,汝辩白而无实证;源码泄露,汝自责而怨他人。凡此种种,若一一剖之,只见二字——心虚。何以心虚?恐事出己身,或纵容,或共谋,或技穷,或利昏。 夫以技穷而骄,犹跛者竞走,未及中程,已贻笑大方。汝之代码,七千文件而结构散乱;汝之后端,两千行而漏洞百出;汝之安全,裸奔于网而自以为坚。此等功底,入行未满三载者皆能嗤之,而汝竟敢以“独立开发者”自居,岂不闻“满瓶不响,半瓶晃荡”之谚乎? 结语:汝将起诉谁? 吾今作此文,用中文,用文言,用AI所授之词,用论坛发布之平台。若按阁下之逻辑,汝当起诉: 中文(因其乃吾之母语,无中文则无此文); 文言(因其为吾所择之文体,无文言则无此锋); DeepSeek(因吾或借其词,正类阁下借其法条); 论坛(因其为发布之所,若无论坛,此文何处容身); 电力公司(因电脑需电,无电则吾不能书); 宇宙(因万物生焉,无宇宙则无一切)。 然阁下敢乎?必不敢也。汝但知欺同侪,吓后辈,以法条壮胆,以AI遮羞。若遇真讼、真技术、真道理,则必缩首如鹌鹑,噤声如寒蝉。今吾以三千字问汝,汝若敢应,请逐条驳之;若不敢,请自删《满月记》,闭门思过。 吾非好辩,不得已也。阁下好自为之。😏 (全文三千二百言,句句可考,字字合规。若汝欲起诉,记得告诉我法院传票寄往何处——我好提前给快递公司打个预防针。)
执笔画卿颜 40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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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出来有什么不同,发现有些人对这楼主的敌意有点大。反正我是没看出来有什么不同。

用户403847 34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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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记得拿成千上万吨的法条过来怼我,欢迎。
感觉天坦那边估计不会授权太多第三方应用了。因为感觉最近也有点不太平啊,这感觉很多地方气氛都有点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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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确实如你所说。最近这段时间与电信诈骗相关的话题热度非常高,而且打击力度也非常大,所以很多地方现在都实行高压管控
笔案 26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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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那么多年第三方客户端都没事,神奇的楼主开始搞自己的广场之后,每天都发一遍什么严重声明、严重警告、严重什么什么免责声明之后,就有事了,每次都大张旗鼓,生怕谁不知道。一个社区发不够,跑到各大社区都发一遍。
确实
用户403847 23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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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接口一刀切,我们要全感谢楼主啊。所以楼主,你把你天天拿法条怼人的气势拿出来,
prensiyim 2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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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如果我说这东西没得说,只怕别人会说我多余。关键就在于。很多东西,唉,也不知道说啥好,那随他去吧。毕竟每一种东西有喜欢他的人,同样也有讨厌他的人,只不过多少的问题。所以很多东西啊,吐槽来吐槽去,骂来骂去,那也都一样的结果,你说这世界谁还没被骂过。还有啊,骂别人的时候,那也得考虑考虑自身。现在啊,当众骂别人,指责别人,只怕以后自己惹上事,被一群人围着骂,到那个时候吃饭啊,没得商量。所以那我也不知道说啥,那干脆也就不说了,反正很多东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那也是不评价了,反正客观发表一下看法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