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民间故事:清朝“人熊”事件背后的真相令人发指,让听者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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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乾隆二十五年,苏州的虎丘街上出现了两个乞丐,其中一个人背着一个大口袋,另一人从进城开始就不停吆喝,“人熊,人熊!看人熊啦,这里有你们一辈子也看不到的奇珍异兽!”

两个乞丐一边走一边吆喝,来到集市正中间,前前后后已经跟了几十人,穷人们想要看个新奇,富人们则憋着一口气,自认为什么都看过,什么都吃过,觉得这两个没见过世面的乞丐有些大言不惭。

能引起这么多人的注意,光凭两声吆喝是远远不够的。

主要还是因为前面那个乞丐背上的大口袋,口袋里一直动个不停,说不定乞丐真抓到什么奇珍异兽。

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大口袋一旦静止,后面吆喝的乞丐就会拿小棍敲一下让它动起来。

两个乞丐看到周围已经围了里三层外三层,把大口袋放在地上,开始了一套江湖卖艺的说辞,又臭又长的说辞让人很是烦躁。

大意是“如果我这口袋里是你们没见过的东西,麻烦你们看过之后给个赏钱!”

看着两个乞丐故弄玄虚,有人忍不住叫骂起来,只要是罕见的奇珍异兽一定给钱。

两个乞丐相视一笑,开始介绍这口袋中的“宝贝”,口袋中的动物叫人熊,大小如小马一般,全身长着厚厚的竖起的毛发,神奇的是人熊还会写字,只是不会说话。

想要看人熊就得先打赏一番,乞丐拿着空盘子逐个向围观者讨打赏。

围观的百姓一边谩骂一边掏钱,这人熊实在太神奇了,反正乞丐被团团围住也跑不了,要是货不对板再找两个乞丐算账也不迟,围观者纷纷掏钱。

乞丐将钱装进钱袋,将大口袋打开,然后在口袋上敲打。

不一会儿,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口袋里爬了出来,当这黑东西完全爬出来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这种动物果然没有人见过。

只见它长着一身黑毛,仔细看他的脸与普通人差不太多,行走时而用两脚,时而用四脚。

两乞丐得意洋洋地问道:“你们之前可曾见过这人熊?”

四周鸦雀无声,无一人应声。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你不是说人熊会写字吗?写一个给我们看看!”

乞丐得意地说:“何止会写字,这人熊还会作诗!”

围观者的情绪到达顶峰,乞丐再次拿起钱盘子找四周的百姓收钱。

收到钱后,拿出纸笔交给人熊,人熊果然在纸上写下一首唐诗。

乞丐得意洋洋地离开,离开前告诉众人道:“我们就住在城外的古庙中,想要求人熊赐字的可以来古庙找我!”

有一日,有两个书生去城外游玩,听说了人熊的事情,正巧古庙离他们不远,便相约一起去见识一下。

两人一同来到古庙。

此时,两个乞丐皆外出,只有人熊在庙里,书生便向人熊求赐字。

人熊盯着书生二人很久,然后在纸上写下,“我是长沙人氏姓金,少年时候在外游玩时被几个乞丐捉去,他们先用药把我毒哑,所以我没法说话。”

“乞丐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只狗熊,他们脱掉我的衣服,将我捆住,然后用针在我身上不停地戳,直到全身都是血才停止,趁着血还是热的,他们将狗熊杀死,将狗熊皮剥了下来,包在我的身上,人血和狗熊血粘在一起,待血凝固之后就没法再脱开,然后用锁链把我锁住,到处赚钱。”

人熊写完自己的经历,指着纸痛哭不止。两个书生极为惊骇,回到县里将事情如数告知衙门。

衙门立即派人将两个乞丐擒获,将二人押送进京,按照“采生折割”的律法将两个乞丐杖杀,然后将人熊送回了老家,可想而知人熊的下半生该有多凄惨。

少时离家老大回,却早已不是昨日模样。

就在十几年前曾有过一起和人熊类似的报道,有一伙不法分子专门拐骗智商有缺陷的人和孩子,将拐骗来的人人为致残,然后再让他们到街上卖惨博取同情,得来的钱全部归幕后的人贩子所有。

2017年,山东省广饶县的一个妇女刘某在网上看到一个没有双手和双脚的残疾女青年在街头卖唱,刘某反复看了这个视频上百次,因为刘某觉得视频中的这个女青年很像自己失散了十五年的亲生女儿牟某。

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刘某还把视频拿给自己的家人看,家里人都说很像牟某。

牟某在十六岁那年跟刘某吵了一架,然后找朋友借了20元钱后离家出走至今未归。

这十五年来牟某杳无音讯,就连一个电话也没打过。

在全家人的支持下,刘某报了警,非常肯定视频中的女青年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女儿。

警方费了很大力气找到了视频中的女青年聂某。

聂某对警方表示,自己并不是刘某要找的失散多年的女儿,还表示自己并没有被别人伤害过,希望不要有人再来打扰自己的生活。

发声完之后,聂某便没有再露面。

警方带回了一张聂某的照片,刘某看到照片后表示照片里的女青年跟视频里的女青年绝对不是同一个人。

刘某之后又向媒体求助,此事一经曝光引起了很大的关注。

网上有几种对立的说法。

这个女青年不管是不是刘某的女儿牟某,她一定被人伤害过。因为本来当地警方表示会调查此事,可是之后聂某突然消失了,很有可能是被什么人藏起来了。

也有人认为刘某确实是看错了,媒体不应该对此事继续大肆报道,这些报道说不定会害了这个女孩。

大部分网友对第二种说法进行了非常严重的驳斥,表示这些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会这么“理智和乐观”了。

第一个事例出自徐柯的《清稗类钞》,多见于明、清两朝,尽管朝廷对这类犯罪处罚非常之严重,但这种现象还是屡禁不止。

《大明律》中有这样的记载,凡是采生折割者需要凌迟处死,所有的家财归附于死者的家属所有。

犯人的直系家属指同居在一处的亲属,不知情的人要流放两千里,知情者立斩。

清朝的处罚稍轻,一般是杖杀和斩刑,但也难逃一死。

采生折割就是对这一现象的统称,“采”是采集的意思。“生”是指生胚,具体指被迫害的对象,主要是精神有问题的人和幼童。“折割”是打折、切割的意思。

也就是说犯人抓到幼童将其人为致残后以此博取其他人的同情,然后从中牟利,在致残时很多孩子都会因为伤重或感染而死,死后被这伙人随意丢弃。

能活下来的则被人当作赚钱机器。

第二个事例就发生在近代,话说十多年前,在街上可以看到很多类似的例子,近年类似情况大幅度减少很多城市已经完全消失。

以此牟利的人实在是太可恶,希望能早日彻底杜绝这几百年来延续至今的恶俗。

有很多人认为只要发现有残疾人行乞,应该立马报警并对其展开调查,呼吁警方能多在这方面下功夫,只有大力整治才能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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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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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不太专业的搬运工,故事小说等诡异的东西都是我搬运的内容。偶尔也会灌水扯淡发音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