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落子无悔 1年前 285次点击
他现在是小学四年级,大家来看看写的怎么样
我和孙悟空在一起,今天早上起床发现我自己加入了取经的队伍。吃过早饭后我们继续向西前进,这时前方出现了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孙悟空驾着筋斗云,飞上了山峰的顶端。孙悟空叫来土地神土地神告诉我们这里名叫幽冥山,山上有个幽冥洞。在这个幽冥洞里住着一个长着大角的妖怪,他称自己为幽冥王,在山里干尽了坏事。好多人都拿这个妖怪没办法。于是我们上了山。很快我们就看到了那个幽冥洞,这个山洞的门前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着5个大字幽冥王在此。孙悟空上前一棒打碎了那个石杯。这妖怪听到有动静。就派了几十个小妖出来看看,这些小妖无一例外,都被孙悟空一棒打死了。妖怪见这几个小妖都被打死了,于是又带了上百个小妖,自己也出来 应战。 妖怪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剑。朝我们劈过来,这时孙悟空拔了一根毫毛,变出了一个分身。两个孙悟空拿着两根金箍棒,没一会儿就把所有的小妖都打死。这妖怪见事不妙,于是就躲进了洞里,关上了洞门。孙悟空见了就一棒把洞门给打烂了,可是那妖怪怎么都不出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于是我对孙悟空 说。孙悟空不如我们直接放一把火把洞给烧了吧。 这样不管是妖怪还是洞里的小妖,都和这个动一起被烧死了。孙悟空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于是我们几人放了一把火。把这个洞给烧了,然后我们带上白龙马继续向西走去。
这个题目应该是他们书上的一个习作还是什么?我忘了,现在的版本好像跟之前的语文书版本也不一样了,好像是17年还是18年改个版本来的我都忘了,后来的插图事件后,好像又改了一个版本,我不知道语文改没改版,反正数学是改版了
好像流水账。有意思。比我以前写的可好多了。
我以前写的比这还要不咋滴
这好像是一个习作里面的吧。
应该是一篇习作,具体的我也忘了,
现在我们学的是人教版的。因为那个新版的没到。话说那个六年级上册人教版第1课是不是山中访友?第2个是删语新版第1课好像是草原。就是不编版。第2课是丁香节。是丁香花还是丁香姐,我也不知道了。
应该是丁香结吧,新版的应该是丁香结,老版的,好像在17年就改版了,就改成新版的了,老版的话我记得也不太清楚了,我现在还有书呢,但是我好像找不到了,那个书都好几年了
我们六年级上册新版的书还没到啊。学到第16课就放假了。在家里上了两周网课。上到应该盖上第19课了。好像12月10多号就放假了。
你说的没错,这个是不是人教版我也不太清楚,我们六年级的时候第1课就是山中访友,第25课就是伯牙鼓琴,就是某一个用户,他已经注销了,他发的什么老爷爷用牙弹琴
这个应该是部编版的。人教版六年级上册第1课就是山中访友。我们上几个月才学呢。第25课我有一点不清楚,好像也是吧。
你可以去看一下,那可能就是
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
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你和那个叫猛龙的是小学生并且还是男孩子,或者是你们本身就是一个游戏爱好者,游戏玩家啥的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你猜的全都不对
好吧好吧
我们这一学期不知道学人教版还是部编版。就看部编版到不到。
我当时读六年级的时候呢,第1课就是两篇文言文,好像一篇是两小儿,辩日还有一篇是讲那个什么,下棋的
我也记不清了。六年级下册第1课是啥老板应该就是。
对的就有什么两小儿辩日
并且六年级下册也只有21篇课文哦,嘿嘿,如果不是的话,那也别来找我,毕竟我也只是说我知道的
如果你们六年级上学期的课本没有学完的话,估计你们会学到老爷爷用牙弹琴
拜托你们从11月20多号,回到家里就没有去过学校好不好
对对对
你应该是17届一年级吧,17届一年级的话都已经改版了,怎么可能没有新版呢?17年以后的入学都是用新版的教科书,包括17年
这人称有点多,比如说“我”之类的词语出现地有些平凡。
他好像不懂那些玩意
咳咳。
我弟他就是那种风格
对了,你在某个帖子里好像还放过你的QQ号,我去搜了一下,不过话说你的Q ID里面为什么会有0916?至于我猜测是什么,结果这个我不敢多说,我也不敢说,不然我就要上法庭蹲局子了,因为诽谤侮辱类案件是自诉案,所以我不会被警察请去喝茶,即使会那也是行政拘留,况且 况且我推测这样也不会造成什么社会恶劣影响,你也不会出现什么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所以呢,我也不会被请去喝茶
大神我那QQ ID是我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写的,那时候0916还不存在好吧
好吧
来,我想问一下,虽然你说的不对,但是我还是有点好奇,你是从哪里得知我是个小学生,并且是个小男孩了? 你是从哪里知道的?虽然他不对这个信息也不可怕,但是我挺好奇这个事儿的
因为我看网上用暴龙战士之类的小学生比较多,所以呢,我也就会这么认为,毕竟我也是有认知局限的
好吧,不过这个昵称确实有人会误解,毕竟我从很久以前17 18年的时候就叫这个名字了,现在已经交了有五六年了,你是一般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昵称有什么含义,不过不熟悉的我的人也很容易误解,这很正常,行了我知道了,谢谢你的回答
或者是我压根就不会蹲局子,一般也就是民事侵权类案件,只要赔偿精神损失和公开道歉就即可,这样有点丢面子就对了
来,各位来评论评论,别成无人问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