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唱道德高调,不如守好权利底线!

4 通天教主 3周前 89次点击

地铁车厢里的一幕:大爷因小伙未让座,怒而伸手拖拽,嘴里还振振有词:“年轻人给老人让座天经地义,你怎么这么没道德!” 小伙执拗不肯,还特意让旁人录下视频留证。舆论瞬间分裂,一边骂小伙“不懂尊老爱幼”,一边替小伙喊冤:“爱心专座不是强制让座座,凭什么用道德绑架人?”

最终地铁官方回应给出定论:爱心专座旨在服务有需乘客,并无强制让座要求,小伙拒绝让座于法无悖,反倒是大爷的拖拽行为,涉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这起纠纷看似是“尊老”与“维权”的碰撞,实则暴露了一个根深蒂固的社会病灶:我们太习惯拿道德当评判一切的标尺,却常常无视权利的边界。

道德并非是非的万能标尺

在很多人眼里,道德是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可以用来指责别人,却未必用来约束自己;而权利则是可有可无的“附属品”,只要披上“道德”的外衣,就可以践踏。这种双重标准,在生活中随处可见。

有人对着职场新人喊“年轻人要多吃苦,别太计较报酬”,转头就为自己的加班费分毫必争;有人教育孩子“要乐于助人,懂得分享”,却在超市里为了排队插队的小事撒泼打滚;有人痛斥“拜金主义腐蚀人心”,却在择偶时把“家境优越”放在首位。

正如鲁迅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里写的,“中国的君子,明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如今这话倒有了新解:不少人明于道德说教,却陋于权利认知。

更可怕的是,这种“重道德轻权利”的思维,往往会让是非变得模糊不清。沈阳大爷被电动车撞倒后,一句“我有医保,你赶紧上班去吧”,被媒体捧为“寒冬里的暖流”,全网都在歌颂他的“不讹人”美德。

可很少有人追问:肇事者骑车飞驰撞人,本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大爷作为受害者,主张赔偿是他的合法权利,为何放弃权利反而成了道德楷模?舆论的焦点完全跑偏,把“维护合法权利”与“讹人”画上等号,本质上就是用道德否定权利,暗示权利要让位于所谓的“美德”。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曾说:“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 可在我们的语境里,维护自己的权利常常被贴上“斤斤计较”“不懂变通”的标签,而放弃权利的“退让”,反而成了值得称道的“高尚”。这种错位的价值导向,只会让更多人不敢主张权利,也让侵权者有恃无恐。

人心本就复杂如黑洞,每个人的成长背景、利益诉求各不相同,用一套模糊的道德标准去衡量所有人的行为,注定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境。你说“让座是美德”,可年轻人或许刚加班到凌晨,累得只想瘫坐片刻;你说“救人是本分”,可普通人没有专业救援技能,盲目施救可能会让自己陷入危险;你说“分享是善意”,可那是别人辛苦所得,本就有拒绝分享的自由。

道德没有统一的标准,可权利却有明确的边界,无视权利的道德评判,不过是各取所需的双重标准,最终只会让道德沦为攻击他人的工具。

道德泛滥,虚伪接踵而至

胡适先生曾有一段精辟的论述:“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这话放在今天,依然振聋发聩。

道德本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自律准则,可一旦变成用来要求别人的他律工具,就会失去其原本的温度,沦为滋生虚伪的温床。在一个凡事都用道德来绑架的社会里,人们为了迎合主流的道德期待,往往会戴上“道德面具”,说一套做一套。就像

《皇帝的新装》

里的大臣们,明明看不到皇帝的“新衣”,却还要假装赞美衣服的华丽,因为谁要是说出真相,就会被贴上“愚蠢”“不称职”的标签。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明清时期,程朱理学倡导“存天理,灭人欲”,将“贞节烈女”奉为道德典范,无数女性被禁锢在“贞节牌坊”之下。可事实上,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道学家,私下里却未必遵守自己宣扬的道德准则。清代文人李汝珍在

《镜花缘》

里,就描绘了一个“君子国”,那里的人凡事都要“礼让三分”,买东西的人嫌卖家要价太低,卖家嫌买家给钱太多,争执不休。李汝珍用辛辣的讽刺告诉我们,过度强调道德,反而会违背人性,催生虚假的“善”。

在现代社会,道德的虚伪始终没有绝迹。有些企业老板,一边在公开场合大谈“社会责任”“员工关怀”,一边却拖欠员工工资、让员工无偿加班;有些网红博主,一边打着“公益”的旗号博取流量,一边却在背地里挪用公益捐款;有些家长,一边教育孩子“要诚实守信”,一边却在为了孩子上学而弄虚作假。这些人,把道德当成了获取利益的“遮羞布”,表面上义正词严,背地里却男盗女娼。

更值得警惕的是,大谈道德还会让人们陷入“道德虚无主义”的困境。当道德标准被无限拔高,以至于没有人能够达到时,人们就会对道德失去信心,进而放弃对道德的追求。就像有人说的,“如果做好事必须做到舍生取义,那我宁愿不做”;如果孝顺必须做到“割股疗亲”,那大多数人都成了“不孝子孙”。这种过高的道德期待,只会让道德变得虚无缥缈,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滑坡。

相反,那些不刻意标榜道德,却坚守权利边界的社会,反而更容易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就像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说:“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标准,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而这两者之间,必须有权利作为桥梁。

只有当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尊重和保障时,人们才会发自内心地去追求道德,因为他们知道,道德不是束缚,而是让生活更美好的润滑剂。

厘清人与人的边界

有人说,人心如黑洞,深不可测,只论道德,永远扯不清是非。这话一点不假。而权利不一样,它是具体的、明确的,是用法律和规则界定的“楚河汉界”,只要守住权利的边界,很多矛盾和纠纷都能迎刃而解。

杭州地铁曾发生过一起让座纠纷:一位乘客因让座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进而推搡对方,最终被法院判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个判例之所以有意义,就是因为它用法律的方式明确了权利的边界:你有要求别人让座的道德期待,但没有强制别人让座的权利;你有表达不满的自由,但没有推搡他人的权利。权利就像一把尺子,把“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分得清清楚楚,不用再纠结于“谁更道德”的无解争论。

讲权利,本质上就是理清人与人之间的界限。在家庭生活中,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也有尊重子女人格独立的权利;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有追求自己生活的权利。很多家庭矛盾,都源于权利边界的模糊:父母打着“为你好”的道德旗号,干涉子女的婚姻和职业选择;子女以“孝顺”为名,要求父母无条件付出。如果双方都能明确彼此的权利边界,尊重对方的选择,很多矛盾都会烟消云散。

在职场中,老板有要求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权利,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障员工劳动安全的义务;员工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也有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有些老板总喜欢用“团队精神”“奉献精神”来道德绑架员工,要求员工无偿加班,却闭口不谈加班费和劳动保障。这种做法,就是无视员工的合法权利,最终只会导致员工的流失和团队的涣散。相反,那些尊重员工权利的企业,往往能凝聚人心,获得更好的发展。

在公共生活中,权利的边界更是至关重要。你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没有造谣诽谤他人的权利;你有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也有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你有追求个人利益的权利,也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义务。就像在网络上,有些人披着“道德卫士”的外衣,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网络暴力,他们以为自己是在“伸张正义”,殊不知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这种“以道德之名行侵权之实”的行为,比单纯的不道德更可怕,因为它往往带有“正当性”的伪装。

这里必须明确一点:讲权利并不等于否定道德,而是让道德回归其本来的位置。胡适先生不是反对道德,而是反对把道德当作一切社会生活的纲纪。他清醒地认识到,对于芸芸众生中的绝大多数人来说,我们都只是饮食男女,不可能成为道德完人。与其用过高的道德标准去要求每个人,不如用明确的权利规则去规范每个人的行为。

当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权利是什么,别人的权利是什么,自然就会懂得如何约束自己、尊重他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更高层次的道德。

英国法学家洛克说:“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同样,哪里没有规则,哪里就没有权利。权利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建立在规则之上的。没有规则的约束,强者就会肆意侵犯弱者的权利,最终只会陷入“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就像在一个没有交通规则的社会里,汽车可以随意闯红灯、行人可以随意横穿马路,最终只会导致交通瘫痪、事故频发,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只有建立起明确的规则,并用规则来约束所有人的行为,才能保障每个人的权利,让社会有序运转。

守好权利底线,活出真我

重权利,本质上是引导人们返璞归真,让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活得真实、自在。当我们不再用道德的枷锁去绑架别人,也不再用道德的面具去伪装自己,才能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讲权利,首先要学会尊重自己的权利。很多人之所以会被道德绑架,就是因为自己都不懂得尊重自己的权利。面对别人的不合理要求,明明心里不情愿,却因为害怕被贴上“不道德”的标签而选择退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明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却因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选择忍气吞声。这种对自己权利的漠视,不仅会让自己遭受损失,也会助长侵权者的嚣张气焰。

美国作家

安·兰德

在《源泉》中塑造了一个叫霍华德·洛克的建筑师,他坚持自己的设计理念,拒绝为了迎合世俗的审美而妥协。面对外界的质疑和攻击,他始终坚守自己的权利,最终用自己的作品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安·兰德通过这个角色告诉我们,尊重自己的权利,坚守自己的底线,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

霍华德·洛克

一样,敢于正视自己的需求,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要因为别人的道德说教而放弃自己的追求。

讲权利,更要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就是尊重自己的权利。因为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平等的,你不尊重别人的权利,别人也不会尊重你的权利。就像在地铁上,你希望自己能有座位休息,别人也同样希望;你希望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别人也同样希望。当你用拖拽的方式要求别人让座时,其实已经侵犯了别人的人身权利,也违背了自己希望被尊重的初衷。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

法的基地

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构成法的实体和规定性。” 这里的“法”,本质上就是对权利的保障。

当我们都能以权利为尺,分清是非对错,守住行为边界时,就不会再陷入道德绑架的困境,也不会再被虚伪的面具所束缚。我们可以坦然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也可以真诚地帮助他人;我们可以拒绝别人的不合理要求,也可以接受别人的善意帮助。这种真实、自在的生活状态,才是我们真正应该追求的。

少以道德论人心,多拿权利定是非。这不是对道德的否定,而是对道德的救赎;不是对人性的怀疑,而是对人性的尊重。当我们不再用模糊的道德标准去评判一切,而是用明确的权利规则去规范行为时,社会就会少一些虚伪和纷争,多一些真实和和谐。正如胡适先生所期待的,当人人都讲规则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我们的社会也会变成一个更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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