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又是一期推拿事故。

12 老魔头 1年前 285次点击

:浙江杭州,一位美女和同事去放松,决定去做个中式按摩,进到房间后,赵女士就躺了下去,可按着按着,她就发现技师的动作不对劲。技师抱着她的头左右摇晃,突然往左边一掰,做完这个动作后,赵女士就浑身冒汗,随后就晕了过去。 赵女士是一名台球教练,导致她的肩膀2边肌肉都是紧绷的,就和同事相约,去放松放松。起初技师按摩时,还是很舒服,可是过了一会儿,技师就开始做起了“甩脖子”,她以为这是正常项目,也就没多问。 不料,刚做了几下,她就晕了过去,这个时间持续了10多秒。赵女士又自己醒了过来,技师见她醒了过来,又准备继续按,赵女士赶紧摆手,说自己头晕得很,特别难受。她坐起来缓了一会儿,症状还是没有减轻,不得已,她去了医院。 医生诊断为脑供血不足,有可能是掰完脖子后,骨头和神经不适应造成的,在医生的建议下,她在家里休息了10多天,直到5月下旬才康复,这期间她花费了4000元左右医药费,她认为这笔费用应该店家承担。 得知赵女士的诉求后,门店经理却拒绝赔偿,并一再声称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由于“甩脖子”比较危险,他们是禁止的,所以和门店无关。 可当赵女士找到技师时,对方表示很委屈,没有钱赔。双方协商不成,闹得不欢而散。 过了几天,记者陪同赵女士再次来到门店,马老板表示,这个“甩脖子”的服务,是技师私自做的,他们也和技师签过协议,违规操作产生的纠纷由技师自己负责。事发后,技师已经离职,现在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那么,事情真的如马老板所说,门店没有责任吗? 首先是侵权责任,技师给赵女士提供的服务,是一项职务行为,所产生的的法律关系也是客人与门店的关系,赵女士是在店里受到了伤害,而门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能免责。 根据《民法典》1198条规定,商场、银行、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是违约责任。赵女士去消费,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合同”关系,门店应当向赵女士提供舒适,安全的服务,按摩服务让赵女士晕厥,说明服务存在瑕疵,构成了违约,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马老板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和技师签了免责协议,这只是门店与员工的内部规定,不能用来约束善意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具有相对性原则,这件事中,马老板所说的协议,是门店和员工协议,2者作为合同主体,赵女士属于善意第三人,不属于合同主体,所以,这份协议对赵女士是没有约束力的。 赵女士要得就是门店负责,而马老板推卸责任的理由,都是不成立的,理应进行赔偿。有一种情况可以例外,那就是赵女士同意不追责,但这个可能性几乎为零。 最后,马老板表示,会继续和赵女士进行协商,避免纠纷升级。 在这里,也要提醒商家,不要一出事,就说是员工个人行为,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出问题不怕,怕的是不敢正面解决问题。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做按摩时,应该提前了解有哪些项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问题小了还好说,问题大了,有哪个老板出来说没问题,责任归我们,一切我们赔偿,哪个老板那么高尚呢,这只是个小问题,要是大问题,老板也不管,员工也只是打工的,他们之间有合同吗,也没有,这都是扯皮的事儿,作为一个打工仔,工作要谨慎操作。

,,运动关节类手法一定要慎重,你不知道他身体有什么隐患,有些客人问了他,明知有病也不说。

,,,不管是打工还是自己开店,小心点是没有错的。真的出大事真的就是互相扯皮,不过真的出了事老板是甩不干净的。

,,大家还是平时谨慎小心为好。真要是出了问题,个人认为老板和员工都有很大的责任。顾客肯定会找老板的问题,老板肯定要找当事人的问题。这就是问题的正确性我觉得。如果跟员工没有关系的话,那岂不是店里就没办法去管你了。

,,这种动作有很多人特别爱做他认为他自己就是高手

按摩手法一定要柔和,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承受力量越大就越好,我姐夫的妈妈去搞按摩,腰椎痛,结果按摩是使劲的用力,结果都把腰椎给按伤。花了五六千到伤科医院才治好。

,,,动法一定要慎用。现在的人比较脆弱,有些病症需要的可以动一动,不需要的千万别动。在做动法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客人的身体状况,比如问问有没有骨质疏松,心脏薛丫等症状。最主要的操作者一定要技术过硬,技术不过关,可千万不要尝试,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如果真的 是小关节紊乱,关节原来的位置是个习惯位置,肌肉放松之后轻轻地推动一下关节就回去了,没必要扭脖子,所以不必要的部颁。

这动法如另外收费值得做一做,不另外收费还是算了,本来风险就比推拿高,还不另外收费,万一出问题,你就要用做推拿的收入去赔偿你这无偿服务的过失,。

共 11 条评论
远洋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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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的动作一定不要做,特别是颈椎

真是个不怕死的,做脖子的洞法做出高位截瘫的例子。有多少难道他不知道吗?脖子是非常脆弱的,他这里还通过了很多神经还有椎动脉这些东西。与大脑也是息息相关的。这种人真是我也不想说什么了。

你好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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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还是很多的,现在我工作的地方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给客人脖子来两下,我知道又能怎么样呢?也只能自己做好自己的事

是的。一般不要给客人去做这个东西,哪怕你搬好了100个没搬好一个,那你也是完蛋了。

雨寒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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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死我了。,以后还是小心点。,这些动作还是不要做的好。

你好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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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感觉我们这个行业现在是越来越极端了,越来越不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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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有很多按摩师,平时没有好好的去掌握理论知识。等各种因素造成的。像这一类复位的手法。除了要讲究手法规范以外。最重要的那就是要会判断在什么情况下适合做这种手法?在什么情况下不适合做这种手法。它跟基本的柔法波法以及管法等放松手法不一样。放松类的手法哪怕你操作的不规范。别人最多也就是感觉不舒服而已。就算是有损伤,那也只是表面上的损伤。但是复位手法基本上就是属于治疗型的手法,他就跟医生给病人下药一样。临床经验不丰富。只要是个人躺下了,都按照同样的方式同样的流程去做。不管三七二十一的,那肯定会出问题,只是早晚而已。

老魔头 [楼主]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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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呵。一不小心把大猩猩招来了大猩猩说的有道理。就拿我来说。从业五六年。要说复位手法也学过。但是我做客人除了播法。拿法。揉法。除了这些就是点压法这几类是我常用做的。因此我也流失了一些客源。因为。在同等的技术下。人家就会这两下子。在客人的眼里。人家就比你做得好。但尽管就是这样。我也不碰这些危险动作。我的波法拿法操作不当。顶多就是把人家皮按破。但如果说你复位。你没有临床的很好的经验。你光是书本知识很扎实。那都不行。尤其是对身体构造不了解的朋友们。这类危险动作。短时间内。可能给你带来。很好的人气。办事。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你也是吃的运气饭

你好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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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很多时候就是一些推拿师留住顾客的特殊方式,某些客人推拿完了不给来一下它还会说某某人案完之后会帮我咖咖两下,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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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甩脖子的动作。在我们茂名这边是很常见的,是必须做的,所以说危险性挺高。所以说的话,没有多少人想做这个动作,我曾经也试过,还赔了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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