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故事:卫生间里住着谁, ,

5 墨纸一笔画惆怅 2年前 251次点击

高中毕业后,苏曼便来到这座城市打工。运气还算不错的她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份工作,还在四环外租了一间一室一厅的老房子,五楼的顶层,房型简单,采光和结构都还不错。

  但住进来以后,苏曼的喜悦就一点点被消磨殆尽了。先是灯,房子里的灯经常失控,有时全屋的灯一盏也开不了。房屋东角还有点漏水。楼道上的灯也是坏的,从一楼到五楼,楼道上的灯没有一盏能亮。这些都让苏曼郁闷不已,甚至觉得这房子里很是有些古怪,这个想法让苏曼在黑夜里浸得出冷汗。

  古怪的还有四楼那个民工。苏曼因为工作忙碌,单位离得又比较远,每天晚上七八点才能到家。而每晚,在四楼楼道口,苏曼总是看见有个民工站在那里,穿一身破旧的军绿色外套,背着土黄色的工包,畏怯地缩在楼梯角落里。

  楼道里灯坏了,只有从窗口照进来的微弱路灯。

  光线暗淡,看不清他的脸。苏曼慢慢走过去,心紧紧地攥成一团。

  那人开口问:“你,要通水管么?”声音有点哑。原来是管道工,苏曼的心这时才放了下来。

  苏曼摇摇头端详了一下那个人,侧着脸隐约有些悲怆,苏曼的同情油然而生,想必是家里的生计很紧张吧。那以后每晚,苏曼都能在四楼的楼道遇到他。在这里等活儿,怎么能等到呢?苏曼很想劝劝他,但每次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苏曼到嗓子眼儿的话又生生吞了下去。

  住进房子有半个月之久了,这个周末,苏曼终于有时间可以把房子好好收拾一下。请了工人,把家里老式的灯泡全部换成精美的饰灯,又在卫生间里装好热水器,这下终于可以好好地在家洗澡了,不用跑去旁边的澡堂里了。

  晚上,苏曼兴高采烈地站到了喷头下。洗发水顺着额头流下来,苏曼闭着眼睛哼着歌。哼着哼着,突然停了下来。苏曼发现,自己的脚下有温热的东西漫起来,一点点浸过自己的脚面。热水里,竟有着像水草缠绕一般的微微涩感。

  苏曼脸色发白,她强定心神,睁开眼睛。原来是脚下的水管口堵了,水积了出来。苏曼舒了口气,洗发水流进眼里,涩疼,苏曼赶紧用水冲去。

  苏曼用通水管的塑料子通了半天也没有用。又用木棍捅,捅了半天,带出来一把头发,水也依然没有流下去多少。那团头发,绕着不知是什么的恶物,带着浓烈的腥臭。苏曼几欲呕吐出来。漫在脚面的水也让苏曼感觉异样,似乎那水中混有什么难以忍受的秽物。苏曼忍无可忍,把马桶盖放下来,站在马桶上简单冲了一下。

  苏曼想起了什么,穿好衣服打开门。探头望去,果然,又见到那个民工,佝偻着站在四楼的窗口下,有点胆怯地看着苏曼。苏曼问:“你给通水管吧?”他急切地点头。苏曼不禁有点心酸,在外面的生活真是不容易啊。

  灯在身后灭了,新装的灯居然也出问题。苏曼拉客厅的灯,没有反应。苏曼摸到卫生间,这下灯一拉就亮了。这是苏曼第一次看清这个管道工的样子:三十来岁,单眼皮,样子还有点清秀腼腆,只是脸色过于苍白。他死死盯着那个管道口,眼睛里竟然泛出激动的光。那异样的神色让苏曼不安起来,一种恐惧的感觉从苏曼脚下升起,顺着背一路蹿了上去,苏曼全身发冷,重重地打了个寒战,那人转过头,对苏曼微微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来。

  “你出去。”他说。

  苏曼上了客厅,听着卫生间里的声响,隐约还有铁棍撞在铁质管道上的尖锐声音。良久,没有声响,苏曼走到卫生间,叫了一声师傅。那人背对着她,没有转过身来。地上有滴滴答答的声响,是血,苏曼看见,一滴滴的血从上而下,滴在那双解放鞋的脚下。苏曼慢慢抬起头,她睁大了眼睛。她看见,那是一具缺了一条手臂的身体,苏曼的脑海里一片空白。那身体慢慢转过来,是那民工,抱着一条被水泡得发白的手臂……

  “我终于拿回我的手了。”他说,那么哑的声音,像从幽深地底跋涉许久而传上来,苏曼尖叫一声,晕了过去。

  再醒来,已经是在医院里,是好友芳去看她时发现她晕在卫生间里。听苏曼道了原委,芳嗫嚅地说:“刚才的确听邻居说你那房子邪呢。据说那房子自装修好后卫生间的下水道一直不通。房东找人修好了,过几天又会堵上,房东就把房子给卖了。而买了房子的上一户人,据说男主人就是在卫生间突发心脏病死了,他老婆害怕就搬出去住了,房子就租给了你。”苏曼要去报警,芳劝阻:“这种事情,警察怎么会信呢?”苏曼执意要报警,芳只好带她去了。警察在调查中发现:建房那年发生了一起严重事故,有位民工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摔落途中被挂断一条手臂,掉在正在浇筑的混凝土中,工友们找到包工头,但包工头害怕承担巨额的手术费用而故意借不能耽误了工期为由,没有停止混凝土的浇筑,就这样那条断臂就浇筑在了混凝土里。包工头又不肯支付手术费用,就这样受伤的民工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警方沿着线索一路追查过去,修建这栋房子的包工头叫苏大福,是和苏曼同村的一个远房长叔,早些年便来这座城市打工,后来就招了一帮农民工,自己做起了包工头,没过多久全家人都搬出了村子,再也没有了消息。而那条浇筑在混凝土中的手臂,正好浇筑在五楼洗手间的位置。

  苏大福?这时的苏曼回忆起有一年过年回老家,参加一个小学同学的婚礼时,去附近一个县迎亲,在回来的山路上遇到一个长得很像苏大福的人。肯定是因为这件事情,苏大福躲到了邻县的村子。通过这条线索,警方在附近的村子找到已经改名的苏大福,并对他提起公诉。

  苏曼再没有勇气住下去,搬家的时候忘了点东西,和芳回来拿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脚踏上楼梯时,苏曼恍然想起四楼那个等待的身影。那一幕,在回忆里,已经有了异常恐怖的色彩。紧紧握住芳的手,一步步踩上寂静的楼梯。接近了四楼,走上去。一直到站在家门口,什么也没有。苏曼舒了口气,把钥匙插入锁孔的时候,苏曼听到后头有轻微的声响。很轻微,却很清晰。

  苏曼缓缓回过头去:那个畏怯的身影,那个穿着破旧军绿色衣服的身影,怀里抱着那条白胳膊,在楼道昏暗的光线里慢慢跪倒在地,向她磕了个头,然后慢慢在空中消失不见。

  苏曼脸色发白,紧紧捏住芳的手。“怎么了?”芳紧张地问。

  “没事。”苏曼说。她脸色发白,唇角却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共 9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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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有一个错误。

通过这条线索,警方在附近的村子找到已经改名的苏大福,并对他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之规定,提起公诉只能由检察机关负责。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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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兄弟太认真啦,就是个故事嘛,这又不是真事,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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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一个东西有错误就把它纠正过来。而且如果我要不说这个问题,会有一些人相信这个作者的这样的说法。

白竹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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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我天天听法制讲座都记不得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听得头昏脑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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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律原文。

白竹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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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那个文字识别那玩意读民法典,读着读着都能睡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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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是被法律,我是感觉这个说法肯定不对,因为我之前读过刑事诉讼法,有一些印象,所以后来还专门找了一下法律,确认了一下,证明我的说法是正确的。

追忆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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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较真了,别那么认真,只是个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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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要不说这个问题,是不是有一些人会认为公安机关可以提起公诉呢?说一下还是有好处的,防止被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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